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商标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引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充分发挥商标在推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合政办[2008]64号“关于开展合肥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了做好2010年度合肥市知名商标推荐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和报送时间
(一)申请认定的合肥市知名商标必须为注册商标并已领取商标注册证,住所地须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二)商标持有人所申请认定的商品(服务)商标应当符合“关于开展合肥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的申报条件;
(三)2007年度认定的合肥市知名商标已三年期满,按规定重新申请认定;
(四)请于2010年9月 10日前报送有关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地址:高新区管委会B楼406室联系电话:5315325
附件:合肥市知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目录
合肥市知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目录
一、知名商标认定申请表
1、填写知名商标认定申请表格(要求各项内容均要填写,在核定使用商品一栏中要求企业确定1-2项与商标注册证相同的主要产品,广告额填写先逐项列出每年发布广告的金额然后进行年度小计,最后再将三年的广告金额填入总计)。
2.再认定提供知名商标回访表(附在申请表前)。
3、表格应加盖市、县(区)工商部门的公章。
二、企业简介
1、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概况(简介企业主要产品、生产规模、经营情况、商标使用及受保护情况等)
2、自然人、公司或其它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
3、需前置审批的有关证明材料(要求在有效期内,如卫生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4、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省或市行业协会(具有公信力机构)推荐函,没有行业协会的企业可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商标使用情况
1、申请认定知名商标的商标注册证的复印件,并由企业盖章,标注“注册证与原件无误,商标已连续使用三年以上” 。
2、商标注册证的注册人必须与企业名称相一致。
3、商标注册人正在办理变更、转让、续展等内容请附相应的证明或受理通知书(必须提供国家工商总局的受理通知书)。
四、该企业07年,08年,09年三年的主要经济指标(产量、销售额、利润、税收等)必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并加盖企业公章;税收应提交税务部门的证明材料。
五、企业所获荣誉获奖证明材料均要求在有效期内。
六、企业广告投入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媒体方式、媒体名称应明确写清并附与各类媒体签定的广告合同、发票、图片等相关资料)。
七、企业自主创新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
八、提供商标图样黑白墨稿2份。
请按以上顺序编写目录、页码
高新区工商分局
二0一0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