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药包材生产专项检查工作
2013-04-11 23:49:59

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用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保障药包材产品质量,防止无注册证或不合格药包材产品流入市场,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部署了药包材生产专项检查工作。

  专项检查的范围是所有获得药包材注册证产品的企业。检查内容是企业执行药包材生产现场考核通则的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执行国家标准、工艺符合性、原辅材料来源、批生产记录、批检验记录等情况。

  为保障专项检查顺利开展和起到实效,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安徽省药包材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检查的组织、人员职责、时间安排、检查程序和检查结果的处理,强调了检查纪律。按照时间安排,首先由各药包材生产企业对照《药包材生产现场检查考核评分明细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3号令附件)进行自查,于2008年4月中旬将《安徽省药包材生产企业情况及自查报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于2008年4月中旬举办专项检查人员培训班,以明确检查任务,统一检查标准,确定检查人员分组。2008年5月中旬前将完成所有企业和产品的现场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