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仿药品
环索奈德气雾剂
2021-10-13 08:35:53
主要成份 : 环索奈德
规格 : 100μg、200μg
剂型 : 气雾剂
适应症 : 作为一种预防性治疗措 施用于成人和≥12周岁 青少年哮喘患者的维持 治疗。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0110、国药准字H20120110

 

用法用量:
 

只用于口腔吸入。

推荐起始剂量为一天200μg,该剂量也就是最大剂量。对有些患者,其有效维持剂量可以减少到100μg

虽然早上使用环索奈德是有效的,但最好还是在傍晚使用。具体是在早上使用还是傍晚使用请遵医嘱。

在使用了环索奈德后24小时内症状会有所改善。一旦症状被控制,环索奈德的剂量就应根据患者实际情况给予,减少到最适哮喘控制的最小剂量。

 
使用指导:
 

需要指导患者正确的使用吸入器。

如果吸入器是新的或者超过一周未使用,在使用时要将前3喷释放。本药为气雾剂,在使用前无需振荡。应指导患者将盖子打开,按照图1的方法将接口管放入口中,嘴唇含住接口管,迅速深吸气,在吸气同时,压下吸入器的上部,在药液喷入后即将吸入器拿离口腔,并屏住呼吸10秒钟,或者直到能屏住呼吸的时间,最后,缓慢呼气并盖上盖子。在使用过程中,患者不能将气体呼入吸入器中。

每周都要用干布擦拭接口管。禁止清洗吸入器或者把吸入器放入水中。

 
注意事项:
 

运动员慎用。

有活动性肺结核,真菌或者病毒感染者要小心使用环索奈德。

哮喘持续状态或者哮喘急性发作期的患者不能使用环索奈德。

建议需要吸入短效支气管扩张剂的哮喘急性发作患者使用相应的急救药物,不要使用环索奈德。

重度哮喘患者需要经常评估哮喘控制效果包括肺功能试验。如果患者发现短效支气管扩张剂对症状的控制减弱或者他们需要比平常需要更大的剂量,那么就要采取医疗监护。在这种情况下,需要重新评估患者病情并考虑增加抗炎治疗(比如使用更高剂量的环索奈德或者使用口服糖皮质激素)。严重的哮喘加重就按常规治疗。

可能会发生吸入性糖皮质激素的全身反应,特别是在高剂量长时间给药的情况下更易发生。这些反应的发生率要小于口服糖皮质激素。可能的全身反应包括肾上腺抑制,儿童和青少年发育迟缓,骨矿物质流失,白内障和青光眼。因此,找到最适控制哮喘症状的最小吸入性糖皮质激素剂量显得尤其重要。

从口服糖皮质激素改为吸入性环索奈德时,在一定的时间内仍要注意肾上腺抑制的发生。

对本品治疗无反应或者哮喘十分严重,应增加吸入环索奈德的剂量;如果有必要,应给予全身性糖皮质激素药物和/或感染时加用抗生素。

对于从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转用环索奈德的患者:

长期高剂量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应谨慎降低全身性糖皮质激素的剂量。在口服糖皮质激素与环索奈德共用大约一周后,可逐渐停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药物,每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如氢化泼尼松日剂量减少量为1毫克,其他全身性糖皮质激素的日剂量减少量应换算为等同于氢化泼尼松日剂量减少量1毫克的剂量。对于每天氢化泼尼松剂量在10毫克以上的患者,每隔一周大剂量降低剂量应十分小心。

在停药期间,一些患者仍会感到不适,在监测患者肾上腺功能未出现衰竭症状的前提下,应鼓励患者坚持使用环索奈德,并继续停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

肾上腺功能仍受损的患者从口服类固醇药物转用环索奈德,在患者出现哮喘恶化、肺部感染、严重并发症、手术和外伤等症状时,应谨慎决定是否应及时使用全身性类固醇药物。

用吸入法取代全身性类固醇药物治疗,有时可能出现过敏性鼻炎和湿疹等过敏反应;应用抗组胺药和/或者包括外用甾体药在内的外用制剂予以治疗。

用吸入环索奈德治疗期间不能突然停止用药。

吸入环索奈德有时可能出现带有急性喘鸣或者其他支气管收缩症状的支气管痉挛,应吸入短效支气管扩张剂进行治疗,通常能迅速缓解支气管痉挛症状。经过仔细权衡,只有当预期益处大于可能风险时,患者才能继续使用环索奈德。

应定期检查患者的吸入方法,确保患者能将药物吸入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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